修改議事規則其實搞緊乜?一文睇晒剪布10招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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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最快在今日開始辯論合共12項有關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何天成攝)
立法會最快在今天(6日)開始辯論合共12項有關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當中1項由謝偉俊提出的議案純屬技術性修訂,另外10項由民主派提出的議案則旨在拖延時間,最後1項由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提出的議案才是「戲肉」,旨在減少民主派今後在立法會大會及其他委員會拉布的機會,簡單而言可歸納為「剪布10招」:
1.降低法定人數
民主派經常利用響鐘點算法定人數來「燒時間」,有時甚至引發流會;由於立法會大會的法定人數經由《基本法》規定,不能修改,建制派遂建議將負責審議法案修正案的立法會全體委員會階段的法定人數,由現時全體議員一半(即35人)降至20人,以減少民主派響鐘點人數的機會。
2.限制中止及休會議案
民主派經常在立法會大會及其他委員會,透過提出中止或休會待續議案拉布,即使最後被否決也會浪費大量時間辯論;建制派建議如全體委員會主席認為涉及濫用程序,可不批准議員提出有關議案,或不設辯論直接進行表決。
3休會後可隨時復會
現時中止及休會待續議案通過後,立法會最快只能在下一個星期三復會;建制派建議立法會主席可在任何時間或日子要求復會,以減少浪費時間。
4.限制拉布式修訂
民主派經常針對某項法案提出數以百計的拉布式修訂,即使獲合併辯論,單計表決亦可能要花上數天;建制派建議立法會主席可不批准部分修訂,或將相類似的修訂合併處理。
5.限制議員發言
現行《議事規則》只訂明立法會大會及各常設委員會的主席,有權禁止議員發表重複及與待議事項無關的發言;建制派建議將有關權力擴展至立法會所有委員會。
6.簡化縮短表決程序
立法會表決任何議案前一般須響鐘5分鐘,以便議員趕返會議廳投票;議員可提出動議將5分鐘鐘聲縮短至1分鐘,以加快表決速度,但民主派可透過辯論有關縮短鐘聲動議拉布,反而浪費更多時間;建制派建議有關縮短鐘聲動議可毋須辯論,直接表決。
7.簡化法案三讀程序
現時法案由首讀、二讀至三讀,以及由立法會大會轉為全體委員會,之後再回復為立法會的程序,有很多空間可供民主派拉布,例如朱凱廸就曾透過動議不將一條有關銀行業的法案轉交內務委員會處理,藉此進行拉布;建制派建議簡化及釐清有關程序,減少被人拉布的機會。
8.收緊呈請書制度
現時只要有20名議員同時站立提交呈請書,立法會便必須成立1個全新的專責委員會跟進;建制派建議將提交呈請書的門檻提高至全體議員一半(即35人),以及改由內務委員會跟進有關呈請書,以免有超過20名議員的民主派,可任意及無限量地成立專責委員會。
9.收緊踢走新聞界動議
現時議員可無經預告隨時提出動議,要求驅逐所有公眾人士及新聞界離場,令會議變成閉門進行,朱凱廸就曾利用有關動議拉布;建制派建議規定有關動議只能在立法會主席批准下提出。
10.改革選主席機制
現時立法會換屆後選舉新一屆主席時,會由資歷最深的議員負責主持會議,若該人是民主派議員便可能出亂子;建制派建議將主席選舉改由立法會秘書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