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受襲案 4被告罪成判囚3個月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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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定罪被告皆被判監禁3個月。(何駿軒攝)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今年1月由台灣返港時,在機場遭大批示威者包圍及襲擊,其中被捕的3男2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其中3男1女今(6日)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當中2男1女另分別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立,4名被定罪被告皆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其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
5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高傑飛(53歲)、退休的唐發祥(72歲)、主婦林錦嫦(68歲)、退休的劉必泉(71歲)及主婦鄺桂嬋(67歲),控罪指5人於今年1月8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而高、唐、林、鄺四人另各被控同日在機場襲擊羅冠聰。
經過早前審訊,高、唐、劉、鄺今被裁定共同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高、唐、鄺三人分別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高傑飛身形魁梧,但案發時已非常克制,若他懷有惡意,「相信羅先生傷勢必定非常嚴重」,而高抱有「崇高理念」,希望「維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完整」,故不滿羅冠聰參與台獨或港獨聚會,因而犯案。辯方為唐求情時指,唐有心臟問題,左動脈早已完全閉塞,身體狀況不落觀,冀法庭判刑時以人道立場考慮。辯方又指鄺初犯,冀獲輕判。
無律師的劉必泉則直指「我唔需要求情」,稱羅冠聰是港獨分子,又指法庭始終要面對「港獨呢件事」。
此外,辯方求情期間,法庭因錄音系統故障而響起雜音,一度需休庭處理。休庭期間,劉必泉在庭上指罵主控官「殘害忠良,天收你」,唐發祥則大罵「政府唔做嘢,要市民做嘢」、「港獨零容忍、死路!」「港獨無罪,反港獨就有罪」。
裁判官裁決時接納事主羅冠聰為誠實可靠證人,認為他不會同意讓被告襲擊他,相信高、唐、鄺三人分別曾拉扯羅的衣領、拉扯羅的背囊及用示威牌打羅,裁定三人襲擊罪成。對於控方僅憑現場片段及截圖控告兩名女被告,裁判官觀看片段及照片後與庭上的觀察對比,認為林的髮型及眼鏡款式上已有改變,加上無其他佐證,故不能肯定林身在現場;至於鄺方面則情況有別,鄺在片段中及庭上「外觀根本一樣」,故裁判官肯定鄺當時身在現場,亦裁定鄺與另外三名男被告一同為同一目的,以政治口號指罵羅冠聰,引致混亂,裁定4人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又指,香港奉行法治,4名被告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須遵法律,一旦使用暴力,即超越和平示威的界線。4名被告確有使用暴力,襲擊時任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並令他受傷,案情嚴重,而且4人沒有悔意,故適宜判即時監禁。
公眾人士在庭上聞判一刻反應激動,大罵「法治已死」、「狗官」、「無可能」等,有坐在記者席、自稱「長者記者協會」的人叫大家冷靜:「7個警員都係咁啦,2年呀!」
各被定罪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後,劉必泉一度拒絕申請保釋,並揚言「我要上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香港玩完喇」。劉被羈押約15分鐘後,改口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原因除決定上訴外,亦要跟太太去旅行,裁判官最後批准其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