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總督察黃祖成獲准上訴 為案件首宗

2017121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上訴庭批准黃祖成的上訴許可申請。(袁志豪攝)
7名警務人員於3年前佔領運動執勤期間,被指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各判囚2年,七警現獲准保釋等候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15日)處理涉案首名上訴人總督察黃祖成(48歲)的上訴許可申請,黃約於10時抵達法庭,上訴庭決定批准其上訴許可,黃獲准繼續保釋。
上訴庭雖駁回黃祖成的大部分定罪上訴理據,但有關法律方面的上訴理據,法庭認為毋須法庭批准可直接進行上訴,至於判刑則批准其就判刑進行上訴。而定罪上訴就事實裁斷方面駁回定罪上訴,但批准其在法律爭拗於3名上訴庭法官席前進行上訴。
黃祖成離開法院時被問到心情如何時,他只表示:「有心」,其後便乘坐私家車離開。其間有數十多名支持者大叫:「支持黃祖成」,他亦有望向一眾支持者及面露微笑。
至於其餘6名上訴人,法庭至今仍未審理他們的上訴許可申請,該六名警務人員包括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3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