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撥款案 招顯聰梁曉暘獲准保釋候上訴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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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顯聰及梁曉暘獲批准保釋等候上訴。(辛永明攝)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13名男女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他們原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但上訴庭今年8月接納律政司上訴,改判他們監禁8至13個月不等。他們早前入稟申請終審上訴許可,其中8人並獲終審法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申請,而終院今日(29日)再處理另外兩名被告招顯聰及梁曉暘的保釋申請,終院首席法官最終批准二人以1萬港元現金保釋,但下令他們保釋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並需逢周四到警署報到,及居住在報稱的地址。
招顯聰另需提供一名法庭接受的人事擔保,交出可供聯絡的手機號碼,以及承諾出席法庭聆訊。
控方不反對二人保釋,但要求法庭對招顯聰施加更嚴苛的保釋條件,法官要求招顯聰代表律師解釋,為何招缺席上訴庭的覆核聆訊。律師指招當時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加上收不到控方的出庭通知,因此無出庭。最終招承諾提供聯絡手機號碼,法官決定批准他保釋。
控方一度要求招保釋期間需遵守宵禁令,但法官認為招在保釋期間已需到警署報到,因此無必要下令招宵禁。
法官預計,今次反東北案的終審上訴,會在雙學三子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一案,於下月16日的終審上訴有結果不久後便會處理。
黃浩銘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今日到終院聲援黨友梁曉暘,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亦有到庭。梁步出法院後在門外與眾支持者拉橫額高叫口號,梁表示申請保釋是希望可外出過新年,獲准保釋後第一件事就是「食餐飯先」。梁父亦有到庭,他表示對於兒子獲准保釋感到好開心。
招顯聰獲准保釋後,在庭外與社運人士拉橫額示威,他指按照時序,律政司要求重判反東北撥款的十三人,目的是要令立法會可強行通過一地兩檢的議案,並阻嚇所有前線抗爭者,希望港人繼續關注一地兩檢的議題。
13名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劉國樑、林朗彥、何潔泓、周豁然、郭耀昌、黃根源、陳白山、招顯聰、梁曉暘、梁穎禮、朱偉聰及嚴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