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逼過監倉 團體促人均面積增至8平方米

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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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即場展出8平方米房間的情況。(何青霞攝)
由10多個議員辦事處、民間團體及專業人士組成的「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今早(7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去年6月成立的社會福利署「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考慮將院舍人均樓面面積,由現有最低規定的6.5平方米增至8平方米,團體又即場展出8平方米房間的情況。
團體於去年9月至12月假扮顧客,到60間私營院舍「放蛇」,了解收費及房間情況,發現不少院舍甚至只有3平方米人均面積。團體認為,6.5平方米較現時公屋及懲教署高度保安級別監倉的面積細,有必要增至8平方米,並能容納4名服務使用者,方便院舍員工扶抱及使用輔助儀器等。
有份參與巡查院舍的李女士,其96歲母親7至8年前曾住西環一間安老院約6星期,但因環境太惡劣而退出院舍,她再無安排母親入住院舍。李指,去年巡查了5間私院,大部分是板間房,只能放下一張單人床及一個細小的櫃,情況完全不能接受。
曾到私院出診的老人科醫生馬仲儀認為,院舍空間細,令院友之間容易產生肢體衝突,院舍員工的衞生及感染控制意識亦會下降,「唔記得洗手就掂其他院友」,因此有必要增加寢室人均面積。
工作小組成員之一,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不少長者在院舍渡過最後階段,質疑為何院舍無法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尊重,他將會在周五(12日)的小組會議上提出建議書內容。他又建議,可為現有院舍設5年過渡期,逐步修改人均面積,另要求新建成院舍必須達到寢室與非寢室平方米8比8的要求。
社署回應指,工作小組舉行了三次會議,並已於第二次及第三次會議中討論「住客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的法定要求」。就有關議題,工作小組將於本月12日的第四次會議中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