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黃之鋒岑敖暉下周三判刑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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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右)、岑敖暉(中)等,將於下周三判刑。(資料圖片)
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期間,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執達主任清理堵塞旺角彌敦道的障礙物,事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名。除首批4名認罪的被告已被判緩刑及罰款,其餘16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岑敖暉等,原於去年12月7日判刑,惟法官陳慶偉當日聽罷眾人求情後,決定再押後判刑,但一直未定下日期。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下周三(17日)早上10時判刑,預計需時一小時。
16名被告分別為9名被裁定罪成的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以及7名認罪的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及司徒子朗。
至於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涉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而被改判入獄的案件,終審法院早前批准3人就刑期提出上訴申請,並已安排於下周二(16日)處理,若三人上訴失敗便需繼續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