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貨Van交冰毒判囚 官嘆有為青年販毒悲哀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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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曦駿早前承認販毒及藏毒共兩罪,今於高院被判監禁4年8個月。(資料圖片)
中年漢聲稱要送禮物給朋友,前年8月7日電召GoGoVan要司機到旺角「收貨」再送往西環。醒目司機接貨後,見包裹細小感可疑下,直接駛往警署報警,警方發現包裹內有約12克冰毒,遂派警員陪同司機往送貨,於西環將接收包裹的中年漢當場拘捕,並在他身上再搜出約0.12克冰毒,所有毒品市值約4000多港元。報稱公司項目經理的34歲被告陳曦駿,早前承認販毒及藏毒共兩罪,今(12日)於高院被判監禁4年8個月。
法官判刑後表示,對於被告此類人士因毒品案判監感到很失望,因為被告的家庭很支持他,並給了他很多機會,且向他提供優質生活及良好教育,被告亦能在英國修讀高考課程故應感驕傲,而且被告亦是一名有能力及聰明的人,過往工作亦身居高位,卻因與毒品打交道落得如斯田地。法官亦指被告父親今亦有到庭,應亦對此感到傷心。
法官希望被告可如他在求情信中所指可改過自新,在獄中進修及重建生命,出獄後可奉公守法貢獻社會。法官亦希望被告不要再犯案而到庭,因為過往有好多人於販毒後出獄又會再不斷犯案,所涉毒品數量愈來愈多,判刑亦愈來愈重。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自2001年獲家人送往英國讀高考課程,2003年起在父親於泰國的珠寶公司任項目經理,2006年回港經營酒吧但因生意欠佳最終蝕本結業,其後亦先後於珠寶公司及貿易公司任項目經理,但於2016年初失業。被告自2008年起染上毒癮,每周需花2000港元買冰毒,案發時獨居的被告亦需支付租金,故為了搵快錢而愚蠢犯案。辯方亦呈上被告撰寫的英文求情信指已後悔並望改過自新。
法官指本案是一宗悲哀的案件,被告獲家庭支持且為有為青年,卻因毒品而影響一生,考慮到涉案毒品的數量,法官最終就兩罪共判被告監禁4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