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案女醫生誤殺罪未達有效裁決 法官頒令重審

20180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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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允齡下午出庭應訊。(陳章存攝)
導致3名婦人1死2傷殘慘劇的DR醫學美容誤殺案,被裁定誤殺罪成的DR集團創立人周向榮及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早前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囚12年及10年;而第三被告麥允齡,由於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案件押後至今日(19日)下午在高等法院再提訊,而律政司正式要求就麥的案件重審。法官最終頒令麥的案件需重審。
主審法官張慧玲下令案件需重新排期聆訊,並由張官繼續處理,張官又指希望案件能盡快開審。法官亦下令案件於4月17日作提訊,屆時控辯雙方需交代排期情況及案件準備情況。麥獲准繼續保釋。
本案3名被告分別為62歲周向榮、32歲陳冠忠及35歲麥允齡。控罪指,3名被告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又名陳愛蓮、46歲)。3人涉違反對死者負有的謹慎責任,沒確保CIK製品由合資格人員配製,沒確保CIK製品已進行病毒細菌測試。
周被指沒有制訂安全制度,規定麥須信納在向死者輸注之前製品不受污染;周以及陳被指沒在實驗室備存配製CIK製品的程序指引文件及紀錄;而同為醫生的周及麥,則被指沒確保死者已經獲詳盡告知療程風險。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代表死者家屬歡迎和尊重法庭的決定,認為重審有助發掘真相,讓涉案人士負上應有責任。對於法官提及重審是為了公眾利益,麥美娟認為這反映醫學美容對公眾的影響,讓有關公司和集團知悉其服務對消費者的影響力,並希望相關的立法規管制度盡快完成,減少同類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