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判囚 雙黃申保釋下周二審理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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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及黃浩銘因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判入獄。(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因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判入獄。他們已分別向上訴庭入紙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暫時釋放,法庭亦已排期於下周二(23日)處理2人的申請,並由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處理,預計需時1小時。
據悉,黃浩銘今早(19日)已在懲教署安排前往赤柱監獄服刑,而黃之鋒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法理程序後,亦被轉送東頭監獄服刑,若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黃浩銘可於4月中出獄,黃之鋒則可於3月中出獄,由於二人下周二將到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故隨時出現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