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機飛入香閨偷拍 容海恩疑被跟蹤已報警

2018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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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海恩日前於fb稱,有航拍機入侵家中,事件更驚動其母親。(資料圖片/容海恩 fb)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前日(22日)於Facebook自爆,有航拍機飛進其屋內,並嚇倒其母親,原來航拍機闖入的是其母親位於灣仔的寓所,當晚容海恩碰巧在該處過夜。容海恩事後懷疑自己遭到跟蹤才被人用航拍機偷拍,並於事發後數小時內報警處理。
容海恩於參選立法會時,申報的主要地址是位於將軍澳區。然而晉身立法會之後,她不時到其母親位於灣仔區的一低層住宅單位內留宿,以方便議會工作,所以並非太多人得悉她會身於航拍機闖進的單位之中。
她向傳媒交代事件時表示,事件發生於19日晚上9時半,當時只有其母在家中,但突然聽到露台傳出「嘭嘭」聲,一度以為有賊,但卻發現是啟動中的航拍機。而該航拍機已交到警方手中,她只為其拆除電池,未知航拍機內有否記憶卡。
她續指住宅是位於二樓,而且位於高密度地區,未知附近有沒有可疑人物或機構進行偷拍。而她當時已等待3小時,讓鄰居前來領回航拍機,但一直未有消息而感到擔心,加上從未遇過同類事件,最終由其母報警求助。她批評現行法例對監管航拍機有漏洞,應該需要令用家知道使用航拍機的責任,而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所發出的指引,最近一次更新為兩年前,希望當局能夠盡快檢討,以保障大眾,特別是公眾人物。
今次是航拍機闖進民居內拍攝,或可被控擅闖私人地方,甚至入屋犯法罪。此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早前則表示,使用航拍機、攝錄機等裝置,特意在私人空間收集他人私隱資料,而有關錄像或相片能夠識辨出被攝錄人士的身份資料,並循互聯網或其他渠道發布,是有機會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