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遭梁天琦卡板打背腳踢 警長2%永久傷殘

2018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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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有人以垃圾桶等物品襲擊警員。(資料圖片)
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當時為本土民主前線成員的梁天琦等6人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等控罪。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繼續進行法律程序。其中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其餘3項控罪包括暴動罪等則不認罪。梁的保釋被取消,需即時還押。
有關梁天琦承認的襲擊罪案情指2016年2月8日至9日旺角區發生一連串事件,事緣2月8日晚人群在砵蘭街集結,警方開始在砵蘭街組成防線向亞皆老街推進,以保持道路暢順和恢復治安。
2月9日凌晨2時至少數十人在亞皆老街、砵蘭街和上海街一帶集結,當時人群以垃圾桶、卡板及雪糕筒等作阻礙物放在馬路上,集結人士中有人穿上本民前的上衣。警員嘗試清理障礙物但有人衝出馬路並襲擊警員,警員驅散該些人士。
集結人士退到砵蘭街方向並再推進及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垃圾桶等物,其間梁天琦向警員方向擲垃圾桶頂蓋。警長文錦璣上前嘗試驅散集結人士,當文嘗試制止一名手持磚頭人士時突感左耳十分痛楚,並倒地。其後他被數人襲擊,當中包括梁天琦以白色膠筒擲向他,又用右腳踢事主,及用木製卡板打他背部,梁天琦等人之後逃走,警長其後亦被其他人追趕。
警方案發後從傳媒取得的拍攝片段亦影到案發經過。當晚凌晨約2時警方在旺角以襲警罪拘捕梁天琦,警戒下他保持緘默。
案情指事主的傷勢包括兩邊膝頭、左耳及右後臂等多處地方有擦傷和觸痛,治療後出院,放了4日病假,判傷指事主有2%永久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