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第5被告擲物唔中 跌倒壓住警員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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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發生旺角暴亂。(資料圖片)
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當時為本土民主前線成員的梁天琦等6人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等控罪。第五被告黃家駒今日(22日)承認一項暴動罪但否認一項襲警罪,而黃的襲警罪按控方申請於法庭存檔。有關黃承認的暴動罪案情指,2016年2月8日至9日旺角區發生一連串事件,事緣2月8日晚人群在砵蘭街集結,警方開始在砵蘭街組成防線向亞皆老街推進,以保持道路暢順和恢復治安。
2月9日凌晨2時至少數十人在亞皆老街、砵蘭街和上海街一帶集結,當時人群以垃圾桶、卡板及雪糕筒等作阻礙物放在馬路上,集結人士中有人穿上本民前的上衣。警員嘗試清理障礙物但有人衝出馬路並襲擊警員,警員驅散該些人士。
案情指,有示威者向往上海街移動的警員何奕衡投擲物品,黃家駒向何的方向投擲白色發泡膠箱但擲不中何,當中有一名黑衣男子從後用手箍何,一名穿淺藍色上衣男子向何擲物,其手觸碰到黃家駒,黃跌倒壓在已倒地的何身上,有其他集結人士用木棍襲擊何。警方其後制服黃並驅散集結人士。
其後,有其他集結人士續向警員擲物,警員後退,有警員被集結人士用卡板、路障及垃圾桶等物投擲施襲,其後有警員為控制場面向天開了兩槍,最終警方在亞皆老街面向彌敦道設立防線。
黃家駒被捕後於警誡下表示:「啲人出嚟我就出嚟,當時好亂,好多人,之後我就畀你拉咗」。案情指控罪的檢控基礎是黃在被警方制服前,有大量人群在砵蘭街上海街一帶集結並霸佔馬路,阻礙警員恢復馬路通順,又襲擊警員何奕衡,而他們的集結為非法集結且參與者破壞社會安寧,構成暴動,而黃家駒亦有參與該暴動,黃被捕後其他人士仍繼續集結且有警員受傷。
當中,包括何奕衡在內有3名警員受傷,涉及擦傷及觸痛,3名警員最終身體分別有1%及2%永久傷殘。警方於案發後從傳媒取得的拍攝片段亦拍到案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