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黃浩銘感難過 黃之鋒稱出入監獄已成常態

2018012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上訴庭拒絕黃浩銘的保釋,須繼續還押。(胡家豪攝)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因佔旺藐視法庭案而分別被判入獄3個月及4個半月。兩人今(23日)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最終拒絕黃浩銘的保釋,黃之鋒的保釋申請則獲批准。
黃之鋒在離開法庭時表示,在威權打壓的時代,進出監獄已成常態,形容自己能夠保釋是好事,但對於黃浩銘需要返回監獄則感到難過,希望社會大眾繼續關心在囚社運人士,如旺角暴動案及同類型的案件,令在囚社運人士感覺不再孤單。
黃之鋒指,將會花時間在周庭的補選工程上,但鑑於過去7天在監獄中未有完整讀過一份報紙,不清楚對民主派的動向,需花時間了解後才會決定支持哪個計劃或哪位候選人。
黃之鋒亦替黃浩銘傳話,指他目前至少有17個半月的刑期在身,但呼籲支持者不要灰心,要在補選中「用選票說不」,支持民主派,強調自己追求民主的心不會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