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動物園:檢26隻瀕危7隻受保護 由漁護暫養

2018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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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鴞。(梁國雄攝)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昨日(23日)在八鄉兩個處所發現一批動物,當中有26隻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而懷疑非法管有的列明物種,包括
當中被列入附錄I的物種有懶猴、黑池龜、娃娃魚及七線巨鯉,被列入附錄II的有鳳頭鷹、麻鷹、灰林鴞、褐林鴞及倉鴞,另有數種動物有待確定,包括水獺、豹貓及巨蜥等。
署方亦發現7隻懷疑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2隻果子狸、3隻紅頰獴及2隻赤腹松鼠。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任何人除按照特別許可證行事外,不得管有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附表2所指明的任何本地野生動物。任何人如違反以上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行動中檢走的動物分別於該署的動物管理中心、瀕危物種資源中心及本地動物救援機構暫養,有合適的設施及人手以及專業的知識去照顧這批動物,個案將由警方作跟進調查。
另根據署方資料,昨日行動中所搜查及檢獲動物的2個處所並未領有動物售賣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