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光影:齊人梅毒上腦揮刀狂斬 大婆被碎屍拋入大海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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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柴灣發生一宗恐怖殺妻案。
一般家人在同一屋簷下,就算是生活小事,爭拗總是無可避免,更何況一屋兩妻,所遇的麻煩事,絕不止雙倍計算。1977年1月柴灣就發生一宗恐怖殺妻案。一屋兩妻的中年齊人因家庭瑣事與51歲髮妻發生爭執,齊人聲稱受梅毒上腦影響,難忍對方持刀挑釁,奪刀將對方斬死後,用鋸將其分屍,部分殘肢更被拋入大海。
1977年1月23日清晨6時,一名清潔工在柴灣環翠道山邊發現一個阻路的膠袋,打算將之移開之際,膠袋露出人的毛髮以及體膚,於是他馬上報警。警察到場後把膠袋打開,掀開包裹着內的兩件毛衣,恐怖景象隨之曝光─無頭女屍的雙臂、雙腿皆被鋸去,四肢和頭顱都失去影蹤,是一具只剩下半截頸部的人體軀幹。
當日下午,警方和警犬在山坡附近及邨內搜證,不久就發現了帶來突破的線索 - 興華邨第一期通往第二期的石級上幾滴凝固了的血漬,而血路更一直伸延至第二期、當時仍是新落成的其中一幢樓。警員逐家逐戶拍門查問,抵達8樓一個單位時,最初無人應門,但天網恢恢,另一隊警員再到該單位拍門時,發現門外地下及牆邊曾被洗刷過,但仍能看見殘存的血漬及血手印。
警犬嗅過血漬後,在單位前不肯離去,警員再度拍門後,屋內傳來有人耳語的聲音,並由一名11歲的小童打開了大門。一眾警員馬上衝進去,發現屋內瀰漫着藥油味,有一對躺在雙層碌架床上格、身蓋毛氈的男女,而地板、碌架床角及衣櫃仍有未被洗刷乾淨的血漬。
56歲姓文的男戶主見狀,即時起床受查,他解釋由於自己左手手腕因意外受傷,所以屋內才有血漬。文是一位英文書院的美術老師,曾參與抗日戰爭,有學識而且人緣佳,更是屋邨互助委員會的主席,與妻子及4名子女居於該單位,看似是個幸福家庭,和兇殺案沾不上邊,可是警方還是在屋內搜到女死者的旅遊證件,並扣查戶主夫婦,女死者的身世及案件真相亦因此揭開。
姓曾的女死者50歲是文的髮妻,1943年與他於鄉間結婚,但文嫌棄她學識不高,而且脾氣暴躁,常無故吵鬧,令婚姻觸礁。文在1949年獨自來港,與曾婦斷絕聯絡,在港另娶陳姓女子,生兒育女,過了近20年的平靜生活。不料曾婦於1962年來港投靠丈夫,文念在夫婦之情,最初為她租用閣樓作住處,又安排她於鞋廠工作,令她能在港好好生活。
惟曾婦後來被鞋廠解僱,倚靠丈夫供養,又因和鄰居不和而遷往柴灣,與丈夫一家同住。可是曾婦和丈夫一家相處不來,有鄰居指她曾於76年的聖誕節與家人爭執,遭人趕出家門,物品亦被擲出屋外。在鄰居的勸解下,曾婦一度返家,不料不到一個月,她就遭毒手。
文事後向警方供稱,自己年輕時患性病梅毒,治愈後常感頭痛。發現殘肢前兩日,曾婦陪同他飲早茶後去看醫生,不料出門前曾婦又借故發難,初生口角,繼而動武,雙方互相推撞,曾婦走入廚房拿起菜刀,打算襲擊他,糾纏間他反抗搶去菜刀,將其斬死,其後再將屍體斬成10段,把軀幹棄置於山邊,頭顱和四肢則拋入大海。
警方連日在柴灣及灣仔海旁一帶,與當時駐港皇家海軍蛙人打撈屍體殘肢,隨後再在灣仔碼頭海面發現被布及白色膠袋包覆的女死者頭顱,當時頭顱保存完整,但被海水浸泡得發脹,並發出腐臭,被送往西環殮房,由法醫將之與軀幹接合,而死者的兩段小腿,則於2月1日分別在灣仔及堅尼地城海旁被發現漂浮於海面。
文事後被控謀殺罪,文選擇不認罪,同年9月案件審結,由7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文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在判刑時強調,並不同意被告代表律師所指,被告是因梅毒入腦影響神經,情況時好時壞,但並無危害社會及公眾的說法。法官直指被告行為殘忍,為大眾着想,必須嚴懲,最終判處終身監禁。文翌年提出上訴,要求法庭給予一個固定性刑期,但遭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