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誕B女揭亂倫案 前警員獸父囚16年8個月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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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早前在警誡下道出案情。(設計圖片)
曾任職警員後轉行任職的士司機的六旬父親,早於2013年開始性侵犯當時年僅12歲及10歲的兩名女兒,及後他亦多次在家中強姦長女,最終令長女懷孕。前年12月,長女突然感到腹部疼痛,臨盆一刻才衝到醫院求醫,即時誕下女嬰,她披露自己遭父親性侵,但稱對自己懷孕並不知情。案中獸父隨即被捕,警誡下承認妻子無法滿足其性慾,不能自制下侵犯了女兒。他今早(1日)在高院承認企圖強姦、強姦、亂倫及非禮共8項罪名,判監16年8個月。
控方透露,被告即將於兩天後62歲,他曾於1970年代任職警員,但於1984年已離職,後來轉行任職小巴及的士司機。被告經歷兩段婚姻,與前妻育有兩子一女,他離婚後與現任妻子誕下案中兩名事主X及Y,並與妻子、繼女及兩事主一家五口同住,被告一家每月領取綜援8000港元。被告過往只有危險駕駛及濫收車資的案底。
辯方指,本案是一宗悲慘案件,除了被告被捕後即時招認並及早認罪,辯方沒有進一步的求情陳詞。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所犯的控罪毫無疑問相當嚴重,亂倫更是社會禁忌,對家庭價值帶來衝擊,被告與兩名女兒年齡差距大,在沒有女兒同意下向她們作出性侵犯,更令其中一名女兒誕下女嬰,只慶幸女嬰健康發育正常。
法官指,臨床心理學家難以評估事件對事主的精神及情緒影響,但據法庭經驗,事主承受多年困擾不出為奇,考慮被告認罪免卻事主出庭作供,被告警誡下自願披露非禮幼女Y的經過,被告出獄後已年老性慾減退,亦不會再有機會與事主獨處重犯,決定判被告監禁共16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