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放生黎智英 敲響法治喪鐘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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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左)及Mark Simon(右)被指涉嫌觸犯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有關的罪行。(資料圖片)
被指擁有司法保護傘的壹傳媒黎智英再獲律政司放生!東方報業集團4年前揭發黎智英於2012至2014年間,透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助手Mark Simon,向民主派人士或政團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萬港元,但包括李卓人、梁家傑等6名曾收款的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卻未有依例向立法會申報。律政司今日(1日)以去年檢控社民連梁國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為由,稱沒有足夠證據檢控餘下人士。多名學者及政界人士強烈譴責律政司放生黎智英等7人,形容已敲響香港法治喪鐘,狠批「黑金政治、7人冇事、反中亂港過到骨、愛國愛港就死得」,這是回歸20年以來最黑暗一日。
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近一個月,廉政公署及律政司今日突然先後發表聲明,廉署指已就捐款一事完成刑事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律政司亦指,廉署已就有關李卓人、梁家傑、涂謹申、毛孟靜、陳淑莊、黎智英及Mark Herman Simon的多項投訴進行全面調查,經仔細考慮廉署提交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對上述人士提出檢控。
律政司稱根據現有證據,黎智英透過Mark Simon向李卓人、梁家傑分別提供150萬港元及30萬港元,而李、梁分別收取有關款項;至於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則無證據顯示他們曾收取黎智英或Mark Simon款項。對於李、梁的指控,是他們沒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黎智英及Mark Simon則指涉嫌觸犯與公職人員行失當的有關罪行。
惟律政司指出,鑑於梁國雄涉嫌收受黎智英25萬港元,而沒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區域法院法官基於並無規定立法會議員不得接受任何人士或機構的捐款或財務資助,及如立法會議員代表其政黨或組織收取捐款或財務資助,並不觸及申報的規定等因素,最終判梁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續稱,基於李卓人及梁家傑的情況與梁國雄類似,兩人有可能代表其政黨或組織收取相關款項,故並無合理機會按所需標準證實李、梁個人收取有關款項,他們沒有責任向立法會申報收取上述款項,故律政司不能證實他們觸犯有關罪行,故也沒有合理機會證實黎智英及Mark Simon涉及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有關的罪行。
「被放生」的毛孟靜、陳淑莊等人堅稱,今日才得知事件有立案處理,亦沒有任何執法機關曾接觸她們,涂謹申更反指整件事情基本上「無聊透頂」,有關指控是「無中生有」。
律政司再次放生黎智英等7人引起政界人士強烈迴響,於2014年到廉署舉報黎智英等人的前區議員陳雲生坦言,對律政司放生黎智英等人決定感到極度失望,會諮詢法律界人士意見,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大律師龔靜儀表示,律政司解釋未能令人信服,又質疑律政司疑考慮涉事人身份提出起訴︰「係咪萬寧婆婆事件你就告,立法會議員,你就唔敢告?」
「廿三萬監察」召集人王國興狠批今日是回歸20年以來最黑暗的一日,「簡直係盲官黑帝」,認為律政司已敲響香港的法治喪鐘,「黑金政治、7人冇事、反中亂港過到骨、愛國愛港就死得」,他直言,各界明知黎智英是違法佔中的「幕後金主」兼反中亂港舵手,卻屢獲律政司放生,就此,他促請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提出特權法調查今次捐款醜聞,以及律政司及廉署有否失職。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感覺前任律政司長袁國強及現任律政司長鄭若驊是「一丘之貉」,又憂慮鄭若驊害怕「傳媒權貴」,他指出,鄭若驊若然未有處理好政治捐款衍生的問題,隨時出現利益輸送,變相縱容財團以此操控議員。陳偉強重申,議員接受任何捐款均應作出申報,建議政府應立法監管議員接受捐款,否則只會令議員變得橫行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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