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秘密捐款獲放生 屢擁司法保護傘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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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質疑屢擁司法保護傘。(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及律政司今日(1日)分別發表聲明,指沒有證據檢控時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家傑、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被指稱收取壹傳媒黎智英及Mark Simon捐款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令人質疑黎智英屢擁司法保護傘。
過去5年,香港先後發生佔領行動、旺角暴亂及宣誓風波等多宗重大政治事件,期間律政司被斥選擇性檢控,包括在捐款醜聞案、佔中搞手及刑恐《東方日報》記者案中,三度放生或未有檢控黎智英,令外界質疑有人怯於外部勢力,「老虎屁股摸不得,連狐狸尾巴都不敢摸」。
2014年,違法佔中爆發前夕,東方報業集團揭發黎智英在2012至2014年短短兩年多內,透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助手Mark Simon,向不同民主派人士或政團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萬港元,部分捐款更疑似用於支持佔中,多名曾收款的議員未有依例向立法會申報利益。
廉署其後介入調查,惟律政司最終僅落案起訴社民連梁國雄一人,未有檢控黎智英。梁國雄去年7月31日被判無罪,律政司未有上訴。區域法院法官李運騰當時指出,梁的行為並非沒有可疑,只是法庭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信納涉案的25萬港元捐款,是給予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梁國雄本人,而不是他代社民連收取。當中最大疑點是黎智英最終將一筆過的捐款拆細為三份捐款予梁,而辯方亦承認梁更有份決定將捐款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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