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亂象:路環地多部門涉造假 中國保利合作公司受累

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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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廉政公署前日發表調查報告,爆出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涉欺詐。
澳門廉政公署前日發表調查報告,爆出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涉欺詐,本來最多僅數百平方米土地,面積擴大200倍至5萬多平方米,土地確實所在地亦非現時項目位置,引起港澳各界嘩然。相關土地爭議歷時多年,中間涉及多個回歸前後的政府部門,綜合廉署報告,回歸前的澳門法院、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回歸後的工務局,均需為這筆「百年混帳」負上責任;而土地於2004年轉售至現時項目的業權人,即中國保利合作公司勝鴻發展有限公司,惟時任何厚鏵政府未有糾正,任由交易通過,多年來任由官地被霸佔。澳門各界狠批事件匪夷所思,不排除當中涉及貪腐行為,回歸前後或有官員包庇「做手腳」,促政府盡快調查及交代事件。
回歸前的澳門法院,被指於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竟容許不同姓的「爺孫」繼承相關土地。翻查廉署的報告,相關6150地段自1903年起,登記業權人為崔霖,至1991年,路環居民黃潭勝和黃德興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確認繼承人資格的訴訟,聲稱他們是祖父黃譚光、又名崔霖的唯一繼承人,要求繼承6150土地,並獲法院確認。不過在訴訟中,並無文件證明黃譚光又名崔霖,庭審中的證人亦表示不認識黃潭勝和黃德興的祖父,更從未證實黃譚光和崔霖為同一人。黃潭勝和黃德興的出生登記中,亦沒有任何其祖父又名崔霖的紀錄。
根據民事登記局的婚姻登記資料,黃潭勝的妻子是周珠,但他在訴訟中聲明其妻子為何鳳明;在向法院遞交的起訴狀中,黃潭勝和黃德興聲稱祖母是陳氏,但是黃潭勝的出生登記顯示其祖母是何氏,最後在法院的判決書中二人的祖母又變成了崔氏。廉署質疑,地段業權在以遺產繼承方式轉移的過程中存在諸多疑點,不排除有人利用司法程序,冒充業權人後人非法獲得土地。
廉署報告還提到,法院批准有關土地時,當事人申報的土地價值是5萬7千澳門元。廉署認為,若不是當事人聲明的土地面積有假,就是聲明的土地價值有誤,因為當時路環的土地,不可能便宜到每平方米只值約1澳門元。
回歸前的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及地圖繪製暨地籍司,亦於測量地界及發出地籍圖的過程中,出現不同程度的錯誤。黃潭勝和黃德興繼承土地業權後,於1992和1993年申請測量地界,但因無任何證明資料被拒。其後他們憑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發出的轉錄證明,獲法官批准修正財產清單,加入5萬多平方米土地面積,再把土地面積添加到物業登記。
根據物業登記中的「四至」,6150土地的東面和北面為田畔街,可以判斷土地應該位於田畔街靠近現時路環衞生站和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一帶,即恩尼斯總統前地附近,而不可能是現在的疊石塘山地,因為田畔街位於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西面和南面。但在1994年7月,黃的代表律師在房屋稅申報表中填寫土地位置時,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竟然將土地的方位從「東北為田畔街」改為「西北為田畔街」,將土地「跨越」田畔街並「轉移」至疊石塘山。
這份在房屋稅申報表中「顛倒東西」的聲明,由財政司海島市財稅分處「將錯就錯」轉錄成證明,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則改變過往的立場,接受這份由稅務部門發出的、與物業登記資料不符的「證明」,作為確定土地位置的文件,並發出地籍圖。
回歸後的政府部門同樣牽涉入事件。相關土地於2004年輾轉售予勝鴻發展有限公司,即現時土地的業權人。惟時任第一任特首的何厚鏵政府未有作出糾正,任由交易通過,亦被指責無旁貸,需為事件負上責任。
廉署的調查又發現,工務部門於1999年時,只容許相關土地興建20.5米高的7層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不能超過海拔33.4米。至2009年,工務局發出的街線圖把土地分為3個部分,最大許可高度介乎8.9米至80米,但工務局在2011年發出項目的新街線圖,許可高度均為100米,廉署認為明顯違反行政指引訂定的規劃條件。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事件從繼承土地至項目發展,歷時多年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難以想像無人發現問題,不排除涉及貪腐行為,又質疑當中是否有官員包庇甚至串謀,「雖然查得嚟都可能過晒追溯期,但係點都要查,畀澳門人一個交代。」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形容事件匪夷所思,政府部門變相「割地」,促請政府盡快收回土地。
中國保利旗下保利置業投資者關係經理謝楊指,中國保利僅持有勝鴻發展有限公司30%股份,於本年1月簽約,與勝鴻屬合作關係,交易設退出機制,相信投資者不會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