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九巴:孭19條命 車長被落案起訴周二提堂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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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車長被落案。(資料圖片)
上周六(10日)大埔公路發生九巴翻車19死65傷慘劇,外號「口罩明」的姓陳(30歲)肇事九巴車長被警方拘捕,警方連日來就意外循多方向調查,包括事件是否涉及誤殺,陳被扣留警署調查48小時後,至晚上被警方落案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周二(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嚴重受傷」最高刑罰分別為10年及7年,誤殺最高則可被判處終身監禁,但檢控門檻較高。陸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一般而言,不小心駕駛是指涉事司機低於其小心謹慎的應有駕駛態度,危險駕駛則是遠低於其應有態度,誤殺則要看有關的司機是否「嚴重破壞咗佢嘅責任」,其檢控門檻比前兩者高得多,警方就意外調查搜證時,除要收集乘客證供,亦要了解肇事司機駕駛時會否有嚴重疏忽及「有種罔顧(責任)嘅心態」。
事發於上周六傍晚6時15分,滿載散場馬迷的872特別線雙層九巴,由沙田馬場開往大埔市中心,途至大埔公路近大埔尾一個右彎時失控翻側,多人被拋出及壓在車底,巴士內外「人疊人」「屍疊屍」,釀成19人死65人傷,現時仍有38人在醫院留醫,當中6人情況危殆。逾百名死者家屬昨午在現場悼祭亡者,今午陸續前往葵涌殮房正式辦理認屍手續。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事後拘捕受輕傷送院的姓陳車長。據悉陳是一位「巴士迷」,曾購入一輛俗稱「熱狗」的舊款巴士,更以自己英文名命名,經常上載圖片至fb「晒命」。陳於2014年入職九巴全職車長,主力駕駛49X往返沙田及青衣的路線,惟至去年9月轉為兼職車長,鮮有駕駛今次出事路線的經驗。雖然九巴聲稱其行車紀錄良好,惟有指他早於入職初期已有撞車「前科」,在葵芳行駛時撞毀欄杆,令一名途人及一名乘客受傷。
警方仍在調查今次意外原因,但有不少乘客事後將矛頭直指姓陳車長,他被指曾與乘客因遲開車問題爭執,又被質疑發脾氣,開車時車速極快,高速入彎「舞龍咁舞,左搖右擺」,事後又有與其認識的網民爆料,炮轟其駕駛態度「累死人」,指他「以為自己手車好得……坐過一次都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