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涉詐同窗代貸款買車 男關員被捕

201802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涉案海關關員(中)疑詐騙其中學同學,遭司警拘捕。
澳門海關管治質素低,海關人員接連爆出醜聞!澳門司警今(14日)公布,一名海關關員疑「唔熟唔食」,涉嫌在購買新車過程中,多次詐騙其中學同學,司警跟進調查並於日前拘捕涉事關員。該關員否認指控,當局將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對其作出控訴,並送交檢察院偵辦。
被捕的男海關關員姓崔,38歲,1998年入職,現時駐守海關巡邏站。案情顯示,海關於去年9月接獲檢察院通知對1宗詐騙案進行調查,指崔在2013年涉嫌向認識多年的中學同學「埋手」,聲稱想購買1輛價值39萬港元的汽車,但因前妻欠債,被法院命令扣起部分薪金清還債務,要求事主協助向銀行貸款,事主遂答應要求,以其名義向銀行借貸34萬港元,分5年還清。但崔在供款兩年後便一直拖欠,最終銀行入稟法院向事主追討欠款,事主知悉後要求崔還款,但崔仍拖延。
隨後崔又訛稱有車行願意協助購入汽車,可向銀行清償貸款,要求事主將汽車轉為他名下,惟當事主轉名後,崔隨即以10萬港元售出車輛,但卻未有用來清還銀行貸款。直到去年1月,事主向紀監會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 投訴有關行為,紀監會再將案件轉交海關,經海關內部調查後揭發有關違法行為,將案件交由司警調查。
澳門海關對事件表示高度關注,指一旦發現轄下人員作出任何違法行為,定不姑息,會進行內部調查程序,決定是否要對涉事關員作出停職處分。
澳門海關人員近期醜聞不斷,上月澳門廉政公署公布,指海關一名處長涉知法犯法濫用職權,於去年初違法指示下屬不按正常工作程序執法,包庇放行一批被查獲的未申報貨品,該名處長涉嫌觸犯《刑法典》第333條所規定的瀆職罪,最高可被判處5年徒刑。案件已移送至檢察院處理,澳門海關亦已即時中止該名主管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