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不檢控梁振英UGL案 律政司澄清未作決定

201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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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涉嫌收取澳洲公司UGL約5000萬港元。(資料圖片)
無綫新聞於昨晚(17日)11時30分引述消息指,律政司已決定不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款項採取法律檢控行動,廉署亦已結束調查。律政司今早(18日)隨即反駁,澄清有關報道不正確。
律政司罕有在大年初三公眾假期「開工」回應,發言人澄清有關報道並不正確,律政司並未就該案件是否提出檢控作出決定,重申由於案件尚未完結,不會就案件透露任何內容。
無綫新聞於昨晚表示,消息指廉署在2016年初調查梁振英涉嫌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港元款項一事,至去年中將調查報告提交律政司。而律政司在去年底聘用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審視報告並提供法律意見,並於最近收到回覆。英國御用大律師認為,梁振英與UGL在協議有效期間,作為行政長官身份並沒有做出任何不當或貪污受賄行為,建議毋須採取進一步法律檢控行動。
無綫新聞表示,據了解報告指梁振英與UGL的5年協議期,部分與行政長官任期重疊,而款項是分3期支付,最後2期是在行政長官任期內收取,期間UGL沒有利用協議機制要求梁振英給予商業意見,所以只是他擔任行政長官前簽協議,收取款項沒有申報,又指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已知悉事件,廉署亦因應律政司的決定,結束UGL案的調查工作。
無綫新聞又引述廉署執行處消息,指假如有新證據的話會再次啟動調查機制,重新審視有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