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忿分手迫口交再強姦 事主錄過程西廚囚4年
33歲酒店西廚不甘23歲同居女友提分手,趁女方到他家中收拾個人物品時,將她反鎖屋內,並迫她口交及將她強姦。他無理會女方的哭求,更邊做邊說:「我對你好好哋唔得㗎喎,一定要姦你先得㗎喎,唔姦你都唔轉軚㗎喎」,之後還迫女方飲下催情酒才讓她離開。女方早已擔心自己安危,並着男性朋友離遠陪同,她亦暗中錄音,將被告的說話及犯案過程全錄下來。該名33歲廚師李康濤今日(2日)於高等法院承認強姦罪,被判監4年。
案情指,被告與女友X拍拖近兩年,X於2016年12月提出分手。2016年12月12日案發當天,X相約被告在公園見面,要求單獨返回被告住所收拾細軟。X擔心自己安危先是拒絕跟被告獨處一室,亦早叫男性朋友離遠監察,只是被告承諾只陪同上樓不會入屋,X才應允被告同行。
豈料其後被告反口,將X反鎖屋內,更為她準備催情飲品,X拒絕喝下,就遭被告強行脫衣,先迫她跪地口交再強姦她。X幾經掙扎,10分鐘後將他推開,先用緩兵計應允喝下飲品,再同意陪被告多幾小時並出外用膳,趁機致電男友人求救。被告用膳後亦從容讓X離開,X會合男友人後即到醫院報警求助。
法官指被告所作所為是要向X展示他有能力隨時操控她,明知她不願意都恃着體力較好而迫X就範。事件中被告違反對X不入屋的承諾,及在過程中亦無使用安全套都屬於加刑因素,但他認罪可獲刑期扣減,故最終刑期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