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功券扮真鈔 大律師指管有即屬違法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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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指,在觀塘樂華邨收到面值500元的「練功券」,呼籲巿民小心。
新「偽鈔」再次流入巿面,市民管有隨時違法!網上流傳有巿民於觀塘收到面值500港元的「練功券」 ,指「練功券」幾可亂真。東網記者發現,網上亦有美金等其他外幣的「練功券」 出售,100張售價只需約10元。有法律界人士指,如巿民知道並管有,即使不使用亦屬違法。
有巿民在社交群組「Tai Po大埔」發文,指收到朋友的訊息,在觀塘樂華邨收到一張「練功券」。「練功券」面值500元,清楚印上發鈔銀行、面值銀碼及鈔票編號等資訊。券的右上方有兩行斜虛線,另外在空白位置亦印有「練功券,票樣,練功專用,禁止流通」的字樣。
同款的「練功券」於內地購物網站有售,100張售價為低至6元人民幣。賣家介紹指「練功券」的顏色、尺寸及花紋與真鈔一樣,手感亦十分相似,註明為用作練習數鈔票的工具。東網記者更發現,除了港元外,網上亦有不同面值的美金及人民幣等「練功券」出售,售價由2元到30元人民幣不等。
與真鈔相似的「練功券」消息一出掀起話題,仿真鈔的道具鈔早前亦引發官司。電影業界發生首宗疑因處理道具鈔票不當而遭起訴保管偽鈔罪的案件,36歲首被告向道具公司借用近萬張千元港幣道具鈔票,以拍攝微電影時被警方查獲;警方之後在道具公司亦檢獲達21箱共22萬多張不同國家貨幣的道具鈔;案件將於4月26日裁決。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若不幸收到偽鈔,亦只能「硬食」,不能以任何原因轉送假鈔。他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9條,若巿民知道手中鈔票為偽鈔,不論管有或使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