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通天梯意外首引新例起訴 奧的斯認罪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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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旺角朗豪坊商場「通天梯」發生事故,釀成18傷。(資料圖片)
旺角朗豪坊「通天梯」去年3月發生「打倒褪」恐怖意外,人疊人釀18傷。涉事註冊自動梯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和註冊自動梯工程師馬兆麟涉未有履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定的法定職責而被票控。
奧的斯今(9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4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罪,罰款32萬港元,至於馬兆麟則不認罪,案件押後開審。
案情指,涉案扶手電梯因倒行致18人受傷後,機電署調查確認涉案電梯的主驅動鏈,因金屬疲勞斷裂,加上驅動鏈斷裂裝置未能啟動,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煞停扶手梯,雙重失效下釀成事故,但若事前有妥當檢查,主驅動鏈的受損可被發現。調查又顯示,奧的斯僱員盧國林報稱於去年2月9日到3月23日的其中4日,曾保養涉案電梯,但閉路電視顯示盧或其他公司職員,在上述日子均沒有進行保養工程。
控方透露本案是首次引用此條例起訴,故沒有罰款數據。傷者之中,其中3人曾留院治療,均需縫針,其中一名男傷者頭頂頭皮被剷起,另一名女傷者則需接受心理醫生治療。
辯方求情指公司會處理傷者的賠償,強調案中沒有人受永久傷害。此外,公司已增加突擊抽樣巡查次數,確保部件狀況,又指公司過去兩年曾贏得機電署關於改善安全比賽的獎項。
機電署表示歡迎法庭裁決,並會繼續就該事故向奧的斯電梯展開紀律研訊。機電署亦已加強巡查爬升高度為15米或以上的自動梯,並向全港註冊自動梯承辦商和註冊自動梯工程師發出通告,敦促業界須根據《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的要求,確保自動梯處於良好的操作狀態,防止同類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