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區諾軒資格惹議 王國興助入稟DQ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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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中)協助兩名市民就區諾軒的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陳嘉順攝)
於昨日(11日)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當選的南區區議員區諾軒,甫當選其議員資格就受到挑戰。有市民指出,區諾軒參選時被揭發曾焚燒《基本法》及支持自決,港獨等主張,有違參選時簽署的擁護《基本法》聲明及確認書,惟向選舉主任及選舉管理委員會投訴不果,故決定明早(13日)就區諾軒的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
就區諾軒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的市民黃大海,以及曾就區的參選資格提出質疑、並去信選舉主任及選管會主席馮驊作出投訴的市民梁國偉,今日(12日)在東區區議員王國興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王國興表示,他收到居民投訴指在補選投票日前,已去信選舉主任及馮驊要求取消區諾軒參選資格,惟均不獲跟進,現時區諾軒已當選,是「生米煮成熟飯」,市民不想硬吞,故提出司法覆核。
王國興又指,區諾軒焚燒《基本法》,支持自決主張,已有違《基本法》要求及憲制責任,批評政府未有及時處理市民投訴,是行政失當,漠視市民,強調市民提出司法覆核並非只針對區諾軒,而是整個程序。他又稱,由於區諾軒將宣誓就職,故提出司法覆核是迫在眉睫。
政府回應指,由於個案將會進入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指通過包括選舉呈請等司法程序處理選舉爭議是香港選舉制度的一部分,亦時有發生。而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港獨」、「自決」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亦不可能符合《立法會條例》要求候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