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1名市民入稟DQ 區諾軒稱會按法例宣誓

2018031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區諾軒(中)面臨遭巿民入稟提出司法覆核其議員資格。(設計圖片)
勝出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南區區議員區諾軒料下周宣誓就職成為立法會議員,但有市民挑戰區諾軒的參選資格,今(13日)就其參選資格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黃大海(47歲)上午約11時,在工聯會東區區議員王國興和律師陪同下,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區諾軒以往曾提倡「港獨」和「自決」和焚燒《基本法》,不符合參選立法會的資格,因此要求推翻選舉主任確認區諾軒參選立法會資格的決定,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政府刊憲宣布區諾軒當選和禁止區諾軒就職。協助申請人的王國興否認提出司法覆核是「輸打贏要」。
申請人表示,他身為一名香港市民,見到區諾軒「做過咁多嘢」,因此提出司法覆核,但因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會說太多。對於律師費的問題,申請人說會自己負責,但沒有透露任何相關詳情。
王國興則指稱,區諾軒於2016年的文宣中,書面提倡「港獨」和「自決」,並於2016年焚燒《基本法》,而且在選舉論壇中表示不排除日後會再焚燒《基本法》,區諾軒也曾經在公開場合唱過聲稱是「港獨的國歌」《城邦會戰勝歸來》,這些是公然違反了參選聲明和確認書的規定,包括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王國興透露,有市民早在前天(11日)選舉日前的10天,已向選舉主任投訴,他指選舉主任無按法例處理區諾軒的選舉資格,斥選舉主任無認真地回應。選舉日前5天,再有市民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投訴,但也收不到回應。到選舉前夕,市民再投訴,亦無獲得正式處理,結果「米已成炊」。申請人遂提出司法覆核,質疑選舉主任無執行其職務,未有跟進關於區諾軒不符合參選資格的投訴,以及質疑區諾軒的參選資格。
區諾軒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留意到有人提出入稟司法覆核取消他的當選資格,指已與法律團隊商討小心應對,強調十分尊重《基本法》,將會按法例要求宣誓,希望對方不要「輸打贏要」,亦不想再出現取消議員資格(DQ)事件。
區諾軒又指,如果有關事件發生,暫時沒有後備計劃。被問到若聘請香港眾志人士作為助理,會否擔心成為被入稟的佐證,區認為任何人聘請員工作為助理,不應因對方的政治背景而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