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篋藏屍:台港無司法互助難告謀殺 除非揭在港策劃

201803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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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青年(右圖右)偕同潘曉穎(右圖左)到台灣旅行,期間疑殺害對方並藏屍行李篋。(互聯網)
陳姓香港青年偕同女朋友潘曉穎到台灣旅行,期間疑殺害對方並藏屍行李篋,之後返回香港。警方現列作「境外罪案」,警方現是以涉嫌盜竊罪名將陳拘捕扣查。據了解,案件現正交由保安局跟進。消息指,香港及台灣並無司法互助安排,警現階段難控告疑兇謀殺,據知警方最快今日會與律政司開會,徵詢法律意見,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
消息人士指出,一般而言,香港警方要控告一個在台灣殺人的人士謀殺罪名,會有不少困難,因按現行法例,除恐怖襲擊及兒童色情等罪行,香港警方可對境外發生的罪行有執法權外,包括謀殺等其他罪行,港警多數不可就境外發生的罪行執法,因此若整個謀殺過程、證據,全部都在台灣發生,港警要提出檢控相信非常困難。
不過假設有人在香港已動殺機,並在香港策劃其殺人計劃,如在香港帶備殺人工具赴台,即整個謀殺事件是在香港開始,故港警亦可控告其謀殺罪,但現仍要視乎在香港是否搜獲確鑿證據。
消息稱,港警與不同國家及地區,包括台灣的執法機關都有保持連繫,間中亦會互相為對方進行一些協查的工作,如查找涉事人士以往的一些紀錄等,但台灣與香港並無司法互助或引渡協議,難以進行直接的證據轉移。
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亦表示,該名涉事男子能否在香港被起訴,視乎他在台灣犯下的罪行有否涉及在香港策劃、預謀干犯刑事罪行、有否在香港犯下其他刑事罪行,以及有否涉及國際刑警調查。
葉劉淑儀解釋,香港與台灣並無移交逃犯安排,若涉案男子擁有香港居留權,除非該人自願離開香港,否則香港亦不能遞解該人出境。葉劉又指,就刑事調查方面,香港與台灣就有非正式的溝通和合作,都是在一國兩制下依法處理。
保安局回應查詢時表示,警方正積極調查這宗案件,當局正致力研究如何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處理此案件。律政司發言人則指,不評論個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