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城巴3死車禍案 司機沒收車牌續保釋
一輛城巴去年9月剷上深水埗行人路,釀成3死30傷嚴重車禍,肇事城巴司機被控一項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一項危駕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16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44歲被告方烱華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3日轉介到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准繼續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9月22日,在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危險駕駛公共巴士,引致兩名男子王友聲、李建華及一名女子謝鳳英死亡,以及令男子黃德明、尹晨光、楊鎮滔、阮駿穎、黎萬和、女子張傑玲和一名曾姓男孩受嚴重傷害。
辯方庭上透露,被告曾任巴士司機,但現時無業。辯方又指被告可以在保釋期間交出駕駛執照,不駕駛車輛和不離開香港。裁判官批准被告繼續以1萬港元保釋,但要交出駕駛執照,不可駕駛任何類型的車輛和不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