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國家領導人排名以黨內排名為準

201803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張宏良表示,黨內排名秩序最重要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排名,總書記排第一。(中新社圖片/網上圖片)
新一屆國家主席副主席和全國人大委員長選出,並已即席宣誓就任成為國家領導人,但北京學者指出,內地政壇講究排名秩序,領導人的排名亦有玄機,目前一般以「黨和國家領導人」統稱中央領導人,因此黨和國家行政機構領導人的排名亦有分別。
中央民族大學教師張宏良向東網記者表示,黨內排名秩序最重要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排名,總書記排第一,其他常委則根據資歷和能力排名先後;國家領導人排名原則上應按照國家機構權力位置排名,例如國家主席是元首排名第一,全國人大是中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委員長理應排名第二,國務院總理排名第三,全國政協主席排名第四,國家副主席排名第五。
去年10月中召開的中共十九大產生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排名秩序依次為習近平、李克強、栗戰書、汪洋、王滬寧、趙樂際、韓正。張宏良指出,由於憲法規定中共領導一切,因此領導人排名亦是以黨為先,國家行政機構的排名則隨其後;習近平身兼中共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國家主席三位一體,自然是最高領導人,栗戰書作為委員長本應排名第二,但他在政治局常委排名第三,因此全國人大委員長只能排名第三,相應的是全國政協主席汪洋排名依然是第四。
張宏良認為,王岐山當選國家副主席,由於他已無黨內職務,只是普通黨員,但按其原政治局常委地位和聲望,排名應在現屆中央政治局常委韓正之後,其他政治局委員之前,也就是在黨和國家領導人中,排名第八。他表示,憲法沒有規定國家副主席一職必須由中共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以上級別官員出任,亦無年齡限制,所以王岐山出任副主席完全是順理成章,符合憲法規定。
有關國家主席一旦出現出缺後的遞補方法,張宏良認為,中國憲法與西方不同,西方元首遞補多由副元首或國會議長補上,但中國憲法沒有清晰規定遞補程序,國家副主席只是代行國家主席職權,而且憲法規定中共領導國家,因此國家主席若出現空缺,遞補就應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人選後,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