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父責太夜瞓用衣架打12歲女 警登門調查險被搶槍

201803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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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父親據悉為地盤工。
長沙灣發生虐兒及搶槍事件。順寧道一單位的39歲姓李「躁爆」父親,昨晚11時許,疑因12歲長女反叛「教極唔聽」,又不肯做功課,且不肯睡覺,他忍無可忍拿起衣架,涉嫌體罰拍打其手,然後,李自行致電報警,聲稱情緒不穩要求協助,警方以糾紛案處理,調派5名警員到場調查。
豈料,有人在盤問時,情緒激動失控,企圖搶走身旁警長的佩槍,警長連忙阻止,雙方發生激烈糾纏,警長拚命護槍,與其碌地沙搏鬥,其他警員終合力將李按地制服及拘捕,警長保住佩槍不失,但擦傷臉部。警方經調查後,將案件列虐兒及搶槍,李因情緒激動,與女兒及受傷警長齊送院,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據了解,李為地盤工人,惟去年底已失業,與妻子及兩女一子,於4年前搬往上址居住。據悉,李患有情緒病,需要定期覆診及服藥控制病情,但最近已有3日無食藥。鄰居指出,他平時與李相遇時,他亦會打招呼,不覺其家庭發生家暴。
這是繼沙田廣林苑醉漢搶警槍轟傷警員後,3日內的第2宗警員登門調查家庭糾紛發生的搶槍案。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香港沒有法例針對搶警槍,一般情況下搶警槍若是在警員不知情下搶,其行為與偷銀包、手機等財物無異,疑犯會被控以盜竊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監10年。
不過,若果在警員知情下,且作出保護措施,但依然被搶,並使用了武力,則屬於「夾硬嚟」的搶劫行為,情況非常嚴重,若搶劫罪成,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案件將在高等法院審理。當然,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時考慮當時情況,如證實疑犯在醉酒或受藥物影響犯案,判案時會作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