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食品公司$8730回佣 酒樓廚師判監3個月

2018031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酒樓廚師今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酒樓廚師發出食品訂單時,串謀收受共約8730港元非法回佣,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今(1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49歲的被告溫福明為東港海鮮火鍋酒家的點心師傅。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量刑起點為監禁6個月,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故此將刑期減至3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15年12月1日至翌年11月30日期間,從一間供應東港點心的食品公司代表,接受共約8730港元回佣,作為他向該食品公司發出食品訂單的報酬,而東港不知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