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案上訴許可不獲批 祥哥子女需付12萬訟費

201803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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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永祥(祥哥)於1997年去世後,其子女就遺產稅與稅務局打官司。(資料圖片)
「慈善伶王」新馬師曾鄧永祥(祥哥)於1997年去世後,其子女就遺產稅與稅務局打官司。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裁定祥哥的子女敗訴後,祥哥的子女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0日)聽取雙方代表律師的陳詞後,指祥哥的子女未能證明原審法官的事實裁斷屬明顯地犯錯,拒絕給予他們上訴許可,並下令他們支付12萬港元訟費給稅務局。
祥哥的子女不滿稅務局就祥哥一項涉款約1億港元的非洲肯尼亞礦業投資,向他們徵收遺產稅,在支付相關稅款後提出上訴,要求稅務局退款,估計涉款4000萬港元。原審法官歐陽桂如去年10月判祥哥的子女敗訴,之後再拒絕給予他們上訴許可。祥哥的子女仍然不服,直接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質疑原審法官在事實裁斷犯錯。
上訴庭指出,祥哥子女未能出示該項投資的合約正本,即使假設祥哥確實已在該份合約上簽名,也沒有另一方肯尼亞商人的簽名,而原審法官根據證人的證供可靠程度和呈堂文件,裁定這項投資不可能發生,祥哥的子女未能向上訴庭顯示原審法官的事實裁斷屬明顯地犯錯,因此不應給予他們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