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50假單洗黑錢340萬 前銷售經理囚4年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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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前銷售經理今被判囚。(資料圖片)
深圳一間禮品貿易公司前銷售經理「洗黑錢」340萬港元,早前被裁定2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成立,區域法院今天(22日)判處入獄4年。
46歲被告梁劍勇為程普貿易(深圳)有限公司前銷售經理,早前涉嫌就50張虛假生產訂單清洗逾340萬港元犯罪得益,被廉政公署起訴。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鑑於被告的罪行性質嚴重,嚴重違反誠信,法庭必須判處他即時入獄,裁判官又斥責被告毫無悔意,並在求情時顛倒是非黑白。
案情指,被告向公司遞交了50張生產訂單,以申請共約277萬元人民幣(逾340萬港元)的預支款項,稱支付2間內地供應商。貿易公司批准後將款項匯至該2間內地供應商的指定戶口,而有關戶口是由香港一間持牌匯款公司的2名代表持有。
持牌匯款公司其後安排將相等金額的港元,從他們的銀行戶口轉賬至被告在香港的銀行戶口。2筆分別為310多萬港元及31萬多港元的款項於2012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6日期間,先後存入被告在香港的銀行戶口。廉署於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