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遭體罰離家出走 生母與男友認虐兒

201803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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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宗虐兒案今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10歲女童不堪遭「家暴」而離家出走,並向一名姨姨投訴兩年來遭生母及其同居男友以不同形式體罰,姨姨通知學校報警而揭發事件。女童母親及同居男友事後分別被控7項及2項襲擊所看管兒童罪,兩名被告早前認罪後又拒絕承認部分案情,案件押後至今日(22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女被告改為承認6項虐兒罪,男被告則改為承認1項虐兒罪,二人獲准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4月23日,等候索取二人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辯方求情指,現年40歲的女被告與前夫(事主的生父)離婚後,需獨力照顧事主,她與前夫所生的兒子現交由父母在內地照顧,前夫沒給予女被告及子女贍養費。女被告本身受焦慮症及抑鬱困擾,需定期到九龍醫院覆診。辯方強調女被告因為女兒經常講大話,屢勸不果,誤以為體罰是管教女兒的方法才犯案,法庭應給予機會讓她接受輔導,多於對她施以懲罰。
至於現年50歲任酒樓點心師傅的男被告,辯方指他與前妻離婚後,三年前開始跟女被告拍拖,男被告視事主為親生女兒,但不懂管教方式,才一時衝動掌摑事主。
兩被告得知裁判官准他們保釋等候報告判刑後,隨即表示多謝法官,但官表明「唔使多謝我住,係幫你哋定罰你哋,我仲未決定」。庭上透露事主現交由保良局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