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氏兄弟家產案 判詞揭郭炳湘上訴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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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湘正就判決提出上訴,上訴法院將於5月審理。(資料圖片)
新鴻基地產郭氏三兄弟於2014年1月均分了新地股權後,在過去4年卻未能就均分「其餘家族資產」達成共識。持有相關資產的受託人早前要求澤西島法院批准其分產建議,但郭炳湘反對,指他當年選取的美國物業升值速度不及兩名弟弟的香港物業,該建議造成分配不均。當地法院去年底批准受託人的建議,但郭炳湘已提出上訴,上訴聆訊將於5月進行。
根據澤西島法院近日公開的判決書披露,郭老太鄺肖卿與其三名兒子郭炳湘、炳江和炳聯於14年1月達成分產協議,分三階段分配家族資產,首兩階段涉及新地股份的分配已告完成,但第三階段涉及家族私人資產的分配仍未進行,該些資產現由四個家族信託持有,受託人是一間澤西島註冊公司。
按協議,郭老太可分得55%家族私人資產,餘下家族私人資產則由郭氏三兄弟的家庭均分,各佔15%。受託人要求澤西島法院批准其分產建議,聲稱已屆88歲的郭老太希望在有生之年完成分產。郭老太、郭炳江和炳聯都支持該建議,郭炳湘則反對。
郭炳湘稱,他當年選取美國的物業,升值幅度落後於已升值近30%的香港物業,但受託人的建議卻是建基於當年的資產估值計算,他家庭所分得的比兩名弟弟的家庭為少,即使用現金填補不足,仍對他不公平。他要求受託人在分產前披露全面的資產情況,並按現時估值分產。
澤西島法院於去年12月批准受託人的建議,又指如果郭炳湘對估值時間或披露資產詳情有異議,可向香港法院提出申請;但法院亦認為,郭炳湘指分產不公也有說服力,受託人可考慮把部分香港物業分給他的家庭,這也許可減輕他感到的不公平。  
該判決書原本是非公開的,但當地法院有見傳媒早前已報道案件細節,當中有不準確之處,加上其他因素,決定公開判決書。帝國集團發言人回應指,集團主席郭炳湘不在港,但他重申希望家族能夠和解,不用再上法庭解決問題,且他不同意公開判詞,因在上訴時公開判詞會造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