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購年花呃衛理苑2.5萬 物業經理判社服

2018032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一名前物管經理涉意圖欺騙衛理苑(圖)業主立案法團。(資料圖片)
一名派駐私人屋苑的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經理,涉使用虛假文件詐騙其業主立案法團逾2.5萬港元,以採購農曆新年花卉,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41歲被告黃健華早前承認控罪,今(26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為富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稱富寧服務有限公司)的前物業經理。案情指,富寧物業當時獲委託向何文田私人屋苑衛理苑提供管理服務,該屋苑於2015年12月須就2016年農曆新年採購應節花卉,但由於屋苑的園藝服務承辦商津園園藝未能供應某幾種花卉,被告安排另一個供應商進行採購。
被告2016年1月5日指示津園東主把新年花卉的價格抄寫至一份報價單上,使之看來有關花卉會由津園以逾2.5萬港元供應予衞理苑。津園東主在該份虛假報價單上簽署,又應被告要求向富寧發出一張2.5萬港元的發票,衛理苑法團批出該採購訂單,而津園東主則收取一張富寧物業的支票作為訂單款項。最終津園東主在扣除供應花盆套及提供花卉保養服務的3888港元後,把餘款21,180港元退還給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