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滲水辦爆內訌 揭積壓10萬個案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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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爆內訌,並演變成食環向立法會投訴屋宇署的荒謬局面!事緣滲水辦內兩大部門一直權責不清,積怨日深,食環人員力數屋宇署卸責「三宗罪」,包括在調查滲水個案遇到入屋困難時,將申請法庭手令的責任推卸給食環人員;食環人員長年受壓,屢向上層投訴不獲受理,惟有將家醜外揚求助立法會申訴部告狀,事件凸顯港府管治無方兼冇神經。
滲水辦陋習「一籮籮」,申訴專員公署曾多次發表報告狠批滲水辦跟進投訴「有頭無尾」,審計署亦曾兩度發表報告,炮轟滲水辦龜速處理投訴,找到滲水源頭的成功率低,導致積壓大量未完成個案。資料顯示,滲水辦每年接獲滲水投訴約三萬宗,推算現時累積個案近十萬宗,大部分均拖延數年仍未處理。
滲水辦由劉利群任署長的食環署及張天祥任署長的屋宇署兩大部門組成,現有十九個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當中只有旺角、九龍城、觀塘及柴灣辦事處,是兩部門人員一起工作,其餘十五個辦事處只有食環署辦公。在處理投訴時,滲水辦分三階段處理,首兩輪只由食環署前線衞生督察負責,最後一關則由屋宇署負責,有需要時會委派外判顧問公司處理。
滲水辦成立時,由於未有訂明由哪一政策局負責決策及統籌,故兩署人員可謂「同床異夢」,不知雙方工作內容,且各自向所屬政策局匯報,令兩署拗撬增加,積怨日深。前線衞生督察工會過去曾去信兩部門分屬的食物及衞生局和發展局,惟兩局對其訴求置若罔聞,工會再去信政務司及公務員事務局,卻被轉介回食衞局,問題仍未獲處理。
工會在忍無可忍下,月前向立法會申訴部申訴,力數屋宇署「三宗罪」,包括當屋宇署人員或外判顧問遇到入屋困難時,屋宇署未有承責向法庭申請入屋手令,反將工作重複交回食環同事跟進;其次是屋宇署未有妥善處理由違規建築物造成的滲水問題,錯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檢控,而非《建築物條例》;最後是第三階段調查得出結果後,屋宇署將執法工作交回食環署執行,令效率減低兼重複工序。
立法會申訴部今年二月二十七日召開閉門會議,據了解,政府多名代表出席解畫,詳述滲水辦工作流程和人手安排,而因應上述問題,食環署成立專責小組,由一名已退休資深高級總監掌管,負責全面檢討滲水辦的程序指引,為期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開始運作,圖為連串問題「補鑊」。
有份出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批評,不明為何專責小組只有食環署人員,當議員提出質疑時,政府才稱會嘗試安排屋宇署人員參與,做法非常荒謬。他又指,在現行架構下,兩局分掌兩署,實際上兩局對上再分由財政司及政務司管理,換言之只有特首才可決定滲水辦問題,情況不切實際。有意見指,過往甚少公務員工會向立法會申訴,多數以討論薪酬幅度為主,今次破天荒有前線人員因難抵壓力,被迫提出申訴,事件揭露政府無能兼冇神經,上層罔顧前線問題,迫使公僕尋求外力協助,要立法會幫忙撥亂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