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間NGO高層薪優於社署同級 工會轟欠監管

201804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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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批評社署監管不足,縱容社福機構肥上瘦下。(楊耀登攝)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分析66間受社會福利署整筆過撥款資助社福機構的去年高層薪酬報告,發現當中15間機構高層薪酬比社署同級職員要高,同時有近半機構高層去年發放共788萬港元現金津貼。工會批評社署監管不足,縱容社福機構肥上瘦下。
工會發現,該15間高層薪酬優於社署的社福機構,高層人工較社署同級職員高介乎3750港元至38萬港元不等,當中差幅最大的是協康會,其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在扣除公積金及非現金利益後的年薪達165萬港元,比社署同級職員薪酬多18至38萬港元。
工會又發現,有32間機構高層除獲發基本薪酬外,更獲發一筆過現金津貼,總數達788萬港元,當中以保良局兩名總社會工作主任獲發的現金津貼最多,共76.7萬港元,比3年前增加一半。現金津貼增幅最多的是香港防癆心臟及胸病協會,由3年前的11.2萬港元增至去年的21.2萬港元,增幅近一倍。
另外,有6間機構於過去兩年每年高層薪酬增幅平均多於一成,高於公務員薪酬調整百分比,當中路德會社會服務處行政總裁過去兩年加薪27.2萬港元,但該機構的前線員工薪酬卻低於社署,且該機構行政總裁的職位,更於去年由高級社會工作主任自行升級至總社會工作主任。但工會指,該機構去年工作規模和人手無大幅增加,質疑機構藉升級職位來合理化肥上瘦下。
工會要求各社會機構的董事會盡快檢討員工薪酬政策,又促請社署修改指引,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不得優於社署同級職員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