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宣誓風波 行管會律政司共使940萬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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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因宣誓時「玩嘢」而遭法院取消議員資格。(資料圖片)
現屆立法會有6人因宣誓「玩嘢」而遭法院取消議員資格(DQ),包括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根據立法會行管會及律政司的最新數字,最少共花逾940萬港元處理DQ事件及案件。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會最新回覆議員就預算案書面問題時表示,就上述6人分別所作立法會誓言的有效性,包括處理相關上訴,合共花約171萬港元律師費。至於律政司的回覆中提到,涉及覆核此6人議員資格的外判開支逾665萬港元,仍未計算有關游蕙禎及梁頌恆在終審法院案件的外判開支及梁國雄及劉小麗正上訴的案件的外判開支。
行管會又花60.6萬港元,就立法會議員所作誓言的有效性及相關事宜,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另再花5.7萬港元,處理追討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薪津。至於就向6人追討酬金、預支營運資金及開支的事宜,花約38萬港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
另外,2014年至今,立法會亦有就3項事宜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包括《基本法》第75條所訂的法定人數要求及相關事宜、向時任立法會行管會主席及副主席送達的證人傳票所引起的法律事宜、立法會及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要求,合共花107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