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草同床共枕 阿T認買哥羅芳向死者注射酒精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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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曾祥欣承認有購買哥羅芳及向死者身體注射酒精。(黃偉邦攝)
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13日)在高院續審,案發時身處兇案單位的女特赦證人「小草」何菱瑜繼續作供,接受辯方盤問。法官甫開庭便向陪審團表示,他留意到傳媒非常詳盡地報道本案,但他提醒陪審團不要理會傳媒報道,只需集中考慮庭上所聽到的證供,因為傳媒所報道的始終不是證供的全部。法官指基於公開審訊原則,他不能限制傳媒旁聽,但他會定期提醒陪審團毋須理會傳媒報道。法官亦提醒何菱瑜,辯方盤問時可能提出尖銳問題,甚至牽涉她的私生活,她只需冷靜回答問題便可,因法庭及主控官會保障她的權益。
首被告曾祥欣(花名阿T)的律師率先盤問何菱瑜,律師指首被告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的控罪,他亦承認有購買哥羅芳及向死者身體注射酒精,但在死者於單位下層疑與人爭執及被人掩口的關鍵時刻,首被告與何均在單位閣樓。何同意首被告當時在閣樓。
律師續指,所有住在案發荃灣DAN6工廈單位的人,生活使費都是靠首被告支付,首被告除了給何月薪8000港元,另會每月給她7000港元作為家用,讓她買衫食飯。這是由於首被告喜歡用錢維繫一班朋友在他身邊,而何的男友亦未有在經濟上支援何。何同意首被告給她錢買衫食飯,但否認除了月薪8000港元,另收取對方7000港元,而她亦見過第三被告張善恒會食飯埋單。律師指首被告會買禮物給何,但何說:「佢(首被告)同時有買畀其他人。」
律師指,何與首被告雖然在案發單位閣樓的一張雙人床褥同床共枕,但二人並無性關係,何對此表示同意。何稱她有告訴男友與其他人同居於DAN6單位,但她不知道男友是否知道她與首被告同床。
律師又指,住在DAN6的一班人都是不務正業,平時都是飲飲食食,出街玩「吹水」過日子,組織「There」在DAN6單位所謂的開會討論,只是一班人飲酒「吹水」的聚會。而首被告為人都是講笑講大話居多,不會付諸實行。
對於何早前供稱,首被告說過將死者殺掉會獲得3000萬美元,律師指首被告「開會」時又曾經笑說:「呀J(死者張萬里)個頭值3000萬(美元),我個頭就值5000萬(美元)」,首被告甚至打趣邀請與會者將他(首被告)殺掉,以取得5000萬美元。
對於辯方指稱他們不務正業,何表示在單位同居的次被告劉錫豪任職銷售員,蔡心怡從事保險,何自己亦會到cafe打工。她聽過首被告說出他的頭值5000萬美元的說話,她一開始都覺得是笑話,但後來次被告附和,她開始猶豫,「唔知信唔信好」,尤其是次被告不會欺騙她。律師問她,現在會否相信首被告是認真說出這番話,她就表示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