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向人肉路障發告票是既定程序 議員斥混帳荒謬

201804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粉嶺公路今年2月發生2死6傷車禍,警方被轟利用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資料圖片)
粉嶺公路今年2月發生2死6傷車禍,警方被質疑利用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3名被警方截停的私家車司機,事後更接獲由警方發出的「擬控告通知書」,有司機直言感到警方在傷口上灑鹽,警方今日(14日)解釋,發出「擬控告通知書」是一貫既定程序,警方只是按法例要求在14天內對交通意外案件有關所有人士發信,有立法會議員指警方解釋不合理,因今次事件已有影片證明3名司機是按警員指示停車,向他們發出通知書,令3人承受不必要壓力,促警方盡快對3位司機和乘客作出道歉及賠償。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警方指發出「擬控告通知書」是一貫既定程序,這回應正正顯示現時警方管理層毫無同理心,未有顧及奉公守法,聽從警方指令卻無辜成為人肉路障的一眾司機及乘客之感受,對此表示極度失望,並認為必須對警方管理層作出譴責。他又指,3名司機是按警員指示停車,警方的說法猶如「盲撐」下屬,等同撐同事有機會控告3名涉事司機,批評其說法是胡說八道、混帳兼荒謬。
涂表示,根據法例,該通知書只有警方認為有需要檢控時才會發出,並非必要程序。當日事故是由駕駛電單車的警員截停車輛造成,責任清晰,在事發後翌日仍發出有關通知書,表明警方從技術上,仍有意圖或可能向該3名司機提出起訴,令3名司機承受不必要壓力。
警方又指如有需要,涉事司機可主動聯絡警方,但涂表示,事實上涉事司機於上月16日透過他主動約見警方,惟警方以種種理由拒絕,認為警方應主動安排會面,交代當日行動指令,警方責任及對3位司機和乘客的道歉賠償安排。
對於警方表示只會在死因庭進行死因研究後,才考慮是否檢討現行訓練指引需否作出改善,涂表示,即現階段警方仍會在無預警的情況下截停市民作人肉路障,有違保護市民生命為首要任務的原則,不可接受,同時會影響市民對前線警員的信任,警方必須即時暫緩有關行動指引,並立即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