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按程序照發擬告通知書 人肉路障苦主斥:係懶!

201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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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公路今年2月發生2死6傷車禍,警方被轟利用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資料圖片)
粉嶺公路今年2月發生2死6傷車禍,3名被警方截停疑作「人肉路障」的私家車司機,事後竟接獲警方的「擬控告通知書」,警方辯稱發通知書是按一貫既定程序。姓黃苦主今(15日)透過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作出反駁,指「有啲好笑,警方查都唔查就亂告一通,好似有人喺街畀個賊扑頭搶錢,警方唔係請被扑到一頭血個苦主協助調查,而係連佢都告,仲同苦主講係一貫程序。」黃批評,警方的處事方式令人感到懶惰,所謂一貫程序只是「有殺錯無放過。」
對於警方的解釋會否釋除疑慮,黃指無釋疑慮之餘,更感到極之反感,指警察在其心目中是維持正義及公正執法,「作為警方最高層都係話係一貫程序,查都唔查就擬控告我,最懶係佢!」
至於當日是按警方指示停車,但最終有可能被檢椌,會否感到冤枉,黃承認感到冤枉,「但檢唔檢控唔到我決定,惟有見步行步。」他又指「最初意外發生後警方都好快到我office(辦公室)落口供、攞有關修理費用同其他單據等,但之後不了了之,無傾過賠償同通知進度。」
黃表示,身體狀況暫時未有問題,而車輛經公證行證實total loss(全部報廢),指連同其他雜項損失約20萬港元。此外,未來如果再買車,亦無保險公司願意接受投保,此損失暫時無法計算。黃希望警方清楚交代今次事件,承認責任及日後同類事件處理手法,並就事件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