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澳門將與內地簽署駕照互認協議

201804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初步方案提及,持內地輕型汽車駕照的內地居民,可在澳門直接駕輕型汽車。(資料圖片)
澳門特首頒布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今(16日)表示,有關行政程序仍在處理,未知何時正式簽署。
林衍新指,協議與局方早前公布的相同。即澳門駕駛者可透過申請,取得內地駕駛執照;內地居民來澳門駕駛則按照外國人在澳門駕駛的做法,即若在澳門駕駛超過14天,才需向交通廳登記。
交通事務局去年曾公布駕照互認初步方案,即持有澳門輕型汽車駕駛執照的澳門居民可免考試換取內地各省的駕駛執照,在內地駕駛輕型汽車;持有內地輕型汽車駕駛執照的內地居民只要在澳門合法逗留,即可在澳門直接駕駛輕型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