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聯會撐立《國歌法》 需有據可依免反效果

201804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教聯會明天會與教育局見面。左一為鄧飛,左二為黃錦良。(黎忞攝)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今(16日)舉辦傳媒茶敍,分享對近日教育議題的看法。主席黃錦良指,該會將在明天(17日)與教育局見面,就不同教育議題反映意見,包括涉及14億港元的教育新資源及預算案提出的20億港元撥款該如何有效運用、2019年適齡小一生人口下跌及國歌法等等。
黃錦良表示,該會將在今、明兩日分別與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議員蔣麗芸及教育局官員見面。他表示,屆時會建議將教育資源運用在融合教育及加強全方位學習上,例如支援學校推行STEM(科學、科技、工程、數學)教育、推廣閱讀風氣和資助學生參與交流團,以及加強家長家長教育,設立家長資源中心等等。
至於《國歌法》,他表示,教聯會支持訂立《國歌法》,但當局需有指引及教材,讓學校有據可依,而現時不少中小學及幼稚園亦有不同層面的國歌教育,或是恒常升國旗、唱國歌等,故認為在學校層面不難推行國家教育。他又提到,若學生在升國旗或奏唱國歌時有較頑皮的表現,相信學校有責任教育學生,並由學校層面處理,「而非做得做不好去舉報佢(學生)。」
教聯會理事、中學校長鄧飛補充指,有中六生或已屆滿18歲,留過班的話就超過18歲,如若犯法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在學校角度,學生行為有參差,就會先教育他為主,而非報警處理。鄧又透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曾指出,若有人因為相關情況而報警,學校就惟有「揸正嚟做」。
鄧又指,曾有校長因為怕誤墮法網,而「少做少錯」,考慮少做升國旗、唱國歌,故教育局需要有清晰指引,免出現國家教育的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