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3年共107警被捕 7成休班時犯罪

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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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3年共107名警務人員被拘捕。(資料圖片)
過去3年有共107名警務人員,被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拘捕。2015至2017年,每年有分別19、34及18名正規警務人員被警方拘捕,當中分別有15、21及15人涉嫌干犯警隊定義為罪行性質屬較嚴重的刑事案件,而這些案一般由刑事調查單位處理。上述3年,每年分別另有16、9及11名正規警務人員被其他執法部門,如廉政公署及香港海關拘捕。
在這107人當中,78人是在休班期間涉案被捕,佔整體72.9%。以2017年計,被警方拘捕的正規警務人員中,2人涉店舖盜竊,各有1人涉雜項盜竊、詐騙、傷人及嚴重毆打、刑事恐嚇。
香港警務處回覆立法會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書面問題時指,為進一步提升警隊的誠信管理,警隊去年2月成立由助理處長(服務質素)主持的「誠信管理特別工作小組」,檢視現行誠信管理制度及研究優化措施。同時,警隊管理層不時提醒各級督導人員,向警員強調誠信的重要性,對下屬進行適當監督,及勸阻警務人員選擇任何可能令警隊尷尬,並為自己帶來紀律或刑事後果的生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