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設7天冷靜期 市民歡迎冀增長時間

201804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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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建議針對部分合約模式和行業,設立強制性冷靜期,包括健身。(黃仲民攝)
消費者委員會建議針對部分合約模式和行業,設立不少於7天的強制性冷靜期,當中包括健身和美容合約。市民對此表示歡迎,但認為7天太短。
石先生贊成建議,自稱是預繳式消費受害者,曾被職員疲勞轟炸而參加健身課程,事後感後悔但退款無門,希望冷靜期立法後可避免事件重演。潘小姐歡迎建議,但認為7日太短,市民或未能作充分考慮,建議增至1個月。
錢小姐批評政府起步太慢,周邊地區包括內地都有冷靜期,香港討論多時,至今才開始推行,希望執行上可暢順落實。盧小姐認為,冷靜期立法反而能建立業界商譽與形象,讓以往會擔心被推銷而不敢嘗試參與健身或美容服務的顧客,會願意嘗試,重獲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