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 法醫指死者屍身腐爛估計死去數周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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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潘偉明在高院作供。(黃偉邦攝)
2016年3月在荃灣工廈發生的石棺藏屍案今(20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法醫潘偉明作供,潘於2016年3月30日早上,即死者張萬里的屍體被發現後翌日,到案發單位檢驗屍體。他發現死者的屍體藏在水泥石棺內,屍身蜷曲呈胎兒形狀,已腐爛,皮膚開始褪色,估計已死了數星期。
潘指,當時屍體頭頸被兩層膠袋包住,最外層的膠袋有索帶在頸對上的面部位置綁緊,兩層膠袋之下再有枕頭套包裹死者頭部。死者的右下肢在膝頭位置分開,右上肢在手腕位置分開,左下肢在腳眼位置分開,左上肢在上臂中間位置分開。死者的胸、腹和背部均有深的割傷,頭顱骨沒有骨折。他估計死者的四肢分離,可能是因為屍身腐爛所致,亦不排除是由鋒利的物件切割造成。至於死者身上的割傷,亦可能是由鋒利的武器造成。
潘指,他抽取死者肝臟的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化驗,結果在樣本中驗出一種與哥羅芳類近的物質二氯甲烷(Dichloromethane),該物質與哥羅芳有相同功效,就是壓抑中樞神經系統,令人神志不清及停止呼吸。
潘指由於屍身已腐爛,他無法確定死者確實死因。而死者的頸部及面部軟組織已腐爛,他無法得知死者生前有否被繩勒頸,又或有否出現窒息的徵狀。他推斷死者身上多處的割傷,可能是死後才造成,因為若在生前造成,傷口傷及內臟一定大量出血,但死者衣服卻沒有血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