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健身設冷靜期 倡豁免網購憂存漏洞

20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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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在記者會上展示單據。(胡家豪攝)
消委會建議政府考慮就健身美容等行業引入冷靜期,「香港美容監察」從2016年5月至今收到超過600宗美容及健身行業的投訴,但目前只有1間美容院成功被起訴。「香港美容監察」發言人袁海文表示,若能落實冷靜期立法,其中最少160宗投訴可讓消費者順利解決糾紛。但袁認為,冷靜期建議中仍有不少漏洞,如網購及少於6個月的療程均可獲豁免,擔心有不良商戶會利用漏洞迴避規管,建議政府應注意有可能產生之漏洞,徹底保障消費者權益。
張小姐今年1月初,以試做優惠價188港元惠顧某大型連鎖美容院的深層肌膚清潔療程,及後簽訂了6000多港元的美容合約,但當她本月再度到美容院享用療程時,美容師卻在未獲許可下,擅自幫張小姐進行另外兩項換膚及頸部美容療程,以「已做不能取消」等威逼理由,強迫張小姐再簽下第二張2萬多港元的頸部美容療程合約。張小姐簽單後感不妥,即日想取消合約,但該公司聲稱沒有退款制度,一直拖延,令張小姐退款無門,已報海關協助追討中。
另一苦主陳小姐為紓緩工作壓力,本月初首次以優惠價到某按摩店按摩,職員以新客戶簽約,聲稱可以半價優惠按摩及買一送一無限期使用,陳小姐認為優惠吸引,故以1.9萬港元購買套票,收據卻顯示須正價購買服務,與職員承諾的不符。陳小姐其後要求取消合約,接洽職員卻堅稱沒有承諾任何優惠,幸最後在一次通話中,錄取當時推銷職員承認出錯的電話錄音,才能有憑證成功退款。
袁海文認為,現時執法及舉證門檻甚高,投訴人需承受巨大心理壓力及花大量時間追討,如落實冷靜期,應加強阻嚇力,讓不合作或重複違規的商戶承擔刑事後果。政府亦必須確保商戶不能以網購形式迴避規管,更要清晰向消費者披露冷靜期相關資訊,如商戶名稱、聯絡等資料、消費者取消合約的權利、取消合約可能衍生的費用,並以獨立文件加以簽名甚至錄音作實,保障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