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排放近20萬噸空氣污染物 按年減4%至11%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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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公布2016年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資料圖片)
環境保護署公布2016年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該署指,由於香港持續推行多項措施管制發電廠、船舶和車輛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4%至11%,自1997年以來已總共減少達39%至78%。
香港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為17,310公噸二氧化硫、89,640公噸氮氧化物、4350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3380公噸微細懸浮粒子、26,240公噸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58,600公噸一氧化碳。
環保署每年編製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估算6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氧化碳的全年排放量,並按發電廠、船舶、車輛、飛機和其他污染源分布作出分析。